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我行的洗钱风险防范机制建设

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通过完善各项机制建设,全面贯彻和不断提高各项洗钱及恐怖融资(下称"洗钱等")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

基本原则

我行高度重视洗钱等风险防范工作,严格遵守各项法规要求,不断强化行内洗钱等风险防范机制建设。

职责分工

我行洗钱等风险防范工作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清晰,权责界定明确。

客户身份识别

  • 我行不断完善有关客户身份识别的行内管理机制。
  • 通过对各级行员开展指导、培训等工作,贯彻洗钱等风险防范工作要求,确保适时采取切实措施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资产冻结等措施的确认

  • 我行不断完善对恐怖分子等采取资产冻结等措施进行确认的行内管理机制。
  • 通过对各级行员开展指导、培训等工作,贯彻洗钱等风险防范工作要求,确保采取切实措施对恐怖分子等采取资产冻结等措施。
     

可疑交易报送

  • 我行不断完善可疑交易管理机制。
  • 我行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及时向监管机构报送可疑交易。
  • 我行及时对可疑交易采取切实的管理措施。
  • 通过对各级行员开展指导、培训等工作,贯彻洗钱风险防范工作要求,确保对可疑交易采取切实的管理措施。
     

遵守情况自查

我行就洗钱等风险防范相关规定的遵守情况进行自查,根据检查结果,不断强化各项管理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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